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生态环境部令公告文件复函

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 急性毒性初筛(GB 5085.2—2007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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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07-10-01 11:19

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5085.2-2007

1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毒性危险废物的初筛标准。

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、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急性毒性鉴别。

2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508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
HJ/T153化学品测试导则

HJ/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

3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3.1

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

是经过统计学方法得出的一种物质的单一计量,可使青年白鼠口服后,在14d内死亡一半的物质剂量。

3.2

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

是使白兔的裸露皮肤持续接触24h,最可能引起这些试验动物在14d内死亡一半的物质剂量。

3.3

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

是使雌雄青年白鼠连续吸入1h,最可能引起这些试验动物在14d内死亡一半的蒸气、烟雾或粉尘的浓度。

4鉴别标准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,属于危险废物。

4.1经口摄取:固体LD50≤200mg/kg,液体LD50≤500mg/kg。

4.2经皮肤接触:LD50≤1000mg/kg。

4.3蒸气、烟雾或粉尘吸入:LC50≤10mg/L。

5实验方法

5.1采样点和采样方法按照HJ/T298的规定进行。

5.2经口LD50、经皮LD50和吸入LC50的测定按照HJ/T153中指定的方法进行。

6标准实施

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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